各学院:
为做好2020春季学期的课程重修(补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春季学期的课程重修继续实行跟班重修;转专业、转学、保留学籍或休学后复学等有学籍异动的学生部分课程可以申请补修。
一、重修范围
在校在籍各年级各专业学生,因成绩不及格或其他原因未获得学分的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本学期重修课程的总学分不得超过15学分(国际学院与班戈学院学生本学期重修课程的总学分不得超过20学分)。
二、补修范围
转专业、转学、保留学籍或休学后复学等有学籍异动的学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可以对部分课程(即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转出专业未修读,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进行补修。补修后的课程成绩按照正常考试成绩录入,补修报名的流程参照重修流程。
三、报名缴费时间
1.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起至2020年3月10日24点整,除秋季学期开课课程都可以报名重修,选课成功后学生马上参与跟班重修学习(注意:课程类别为理论(含实践)的课程在选课时,必须选择课程名称为“XXXX[讲课学时]”的课程,不得选择“XXXX[实验学时]”的课程)。
2.课程重修缴费时间由学校财务处另行安排。
重修报名、选课、缴费三个步骤须全部完成,系统显示均为“√”才算重修报名成功,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处理重修报名、选课、缴费事宜,过期不予办理!
四、操作步骤
(一)查询重修课程:确定须重修(补修)的课程,详见附件1。
(二)报名选课 :(请务必先报名选课再缴费!)
进教务系统报名重修(补修)选课,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若有替代课程或停开课程需重修,安排如下:
替代课程重修安排 如学生在选课过程中找不到需要重修的课程,表示2020春季学期未开该课程,或开设的课程与需要重修(补修)课程的课程代码不同,此时学生可在“附件3.2020春季学期教学任务”中查找类似课程,并填写“重修(补修)课程替换表”进行课程替换,替换后方可选课。“重修(补修)课程替换表”由学院收集整理后,在报名选课缴费时间段内,由学院统一提交给教研科贺老师(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办公电话85623156。
重修(补修)课程替换表
学院: 负责人:
需重修(补修)的课程 |
2020春季学期开课可代替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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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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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开课程重修安排 若有成绩不合格的课程,确定后续年级专业不再开设,且无相似课程可以替代,则以学生所在学院为单位汇总,经教学院长审定并将电子档和纸质文档于2020年2月28日17点前报教务科,复核后可单独开班。
单独开班申请表
学 号 |
学生姓名 |
专 业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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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院长签字:
学院盖章
(三)缴费:
缴费方式由学校财务处另行通知
(四)查验:
1.参照下图检查“重修报名选课”页面“是否报名、是否选课、是否缴费”三个状态均为“√”;
2.参照下图检查自己个人课表是否显示有已报名选课的课程;
3.若上述两步骤均成功,则表示报名、选课、缴费已成功。
若步骤1的三个状态均为“√”,但步骤2的个人课表未显示该门课程,请在报名选课、缴费时间段内联系技术员文老师(崇德楼505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重修(补修)报名选课、缴费两项均成功后,请及时关注个人课表,且必须按教务管理系统上的选课信息去任课老师处报到、跟班学习、考试。凡未按照重修(补修)流程自行找老师重修(补修)的成绩无效。
2.学生重修(补修)课程原则上应跟班听课。因课程时间冲突无法跟班听课的,须凭自己的个人课表向任课教师书面请假,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后,可利用空闲时间自修在时间上有冲突的节次,无冲突的节次仍须跟班上课。结业生返校重修的,应书面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可选择跟班重修或自修方式学习。
3.接纳跟班重修(补修)学生的任课老师根据教务处提供的重修(补修)学生名单组织考勤、授课、考试,考试结束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提交重修(补修)成绩。
4.重修报名如有疑问,成绩相关问题请与学籍与成绩科联系(电话8563137);课程替代问题请与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85623156);停开课问题请与教务科联系(电话85623170); 其他专业课问题请咨询本学院教务办。
附件:1.查询需要重修(补修)课程的操作手册
2. 跟班重修报名操作手册(学生版)
3. 2020春季学期教学任务
教务处
2020年 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