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普通本科生理论课程补考将于第二周(9月13日-18日)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补考采用教务系统排考,补考安排已由教务管理系统发送给相关学生,请各学院提醒学生进系统查看:教务处网页--教务管理平台--教务管理系统--考试报名--我的考试,点“查询”即可。
二、本次考试所有考场将全程开放电子监控并录像。请所有监考老师和补考学生自觉维护学校的考风考纪,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行为。
三、请各学院做好监考安排(见附表),并于9月10日前反馈到考试管理科邮箱:znlkaoshi@163.com。
四、请各学院做好监考员培训工作。
1.监考员须提前15分钟到树人(一教)楼北305领取补考试卷,考试结束后送还所有试卷。
2.监考员须提前10分钟到考场:
①提醒学生将手机关机连同随身物品一起放到指定位置;
②查验学生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且人、证、补考名单要一致),无证件者或者人-证件-名单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③分课程、分专业按补考名单安排学生座位;
④提前3分钟发试卷,按时回收试卷。
⑤考试过程中,加强考场内的巡视,防止、制止考生的违纪行为,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请立即报告巡考员处理。
⑥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旷考。
3.所有考场将全程开放电子监控并录像,请提醒监考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之事。
五、请各学院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
1.补考学生须按教务系统安排的时间、地点,带好身份证或学生证(校园卡不认定为考试证件)提前10分钟到考室候考。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旷考。
2.严禁学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随身物品须按监考老师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考试过程中,所有考场将全程开放电子监控并录像,学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安排,坚决杜绝各类考试违纪行为。
六、零分、缺考、重修不及格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不予补考。缓考课程可参加补考,但其成绩按补考成绩记载。
七、未列入第二周补考的考试课程,请开课学院自行安排补考。考查课一般不补考。
教务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