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加强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保证教学质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由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管理。该中心设主任1名,由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兼任。
(二)各学院设立学生教学信息组,设组长1名,信息员若干名。
第三条 聘任条件
(一)非毕业班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内无其他勤工助学岗位.
(二)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校规校纪。
(三)有主人翁的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热心教学管理和学习事务等相关工作。
(四)善于发现和反馈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能实事求是实是求事、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情况。
(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调研能力、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六)团结协作精神强,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注意听取学生意见并为学生服务,善于与老师和同学沟通,能代表同学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
(七)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学生党员优先。
第四条 聘任方法
(一)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聘任工作于每学年春季学期13—15周进行。
(二)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查推荐,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在充分考虑专业和年级平衡的条件下择优聘用。
(三)聘期为一学年,可连聘连任,学年结束时自动解聘。
(四)对任期内不能完成任务或有弄虚作假等的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予以解聘。
(五)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学生教学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其身份保密,不在校内外公开。
第五条 工作职责
(一)学生教学质量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学生教学质量信息中心负责全校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的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及核实学生提交的有关教学质量信息,向有关部门学院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主任全面负责教学质量信息中心工作,处理教学质量信息中心日常事务,具体负责各学院教学质量信息组和信息员的管理,信息汇总、反馈以及信息员会议、活动的组织等工作。
(二)学生教学质量信息组工作职责
学生教学质量信息组负责所在学院第一手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
组长全面负责所属学院信息员的管理以及信息组的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
(三)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岗位职责
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负责所属学院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1.宣传有关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教学信息,对同学的疑难问题予以解答。
2.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学校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学风问题等。
3.反映其他认为需要反映的问题,积极参与教学调查,提供有价值的稿件、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
4.按时参加学生教学质量信息中心组织的相关会议。
5.每两周向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上报1次教学信息,如有急需反映的问题,可随时与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主任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6.完成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考评与奖励
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每年根据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的数量、质量及工作表现对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考评,对表现出色、工作效果显著的教学质量信息员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已于2017年1月6日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中南林发〔2013〕7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