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管理条例》、《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班戈大学条例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结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班戈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管理;留学生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学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院学生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籍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管理;学院暂时负责将学院符合要求的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平台之颁发境外学历学位注册系统注册。
第四条 学院协助符合相关要求的二、三、四年级学生注册班戈大学学籍,班戈大学管理学生的班戈大学学籍。
第五条 所有学生必须遵守《班戈大学条例》“13学生总则”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各项校园规章制度,如图书馆、信息技术设备及实验室的使用及住宿等。所有学生一经学籍注册,则确认为同意遵守班戈大学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任何对特殊情况下班戈大学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是否适用的质疑,应首先交予学院教学委员会判定,若问题未解决,则移交学院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裁定。
第三章 入学与注册
第六条 学生入学相关要求,应符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管理条例》之“第三章入学与注册”中第七至第十条规定。
第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一、二年级学生和未去班戈大学就读的三、四年级学生应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确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注册手续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管理条例》之“第三章入学与注册”中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第八条 学生在一年级时注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籍;二至四年级学生达到班戈大学注册标准后,可以采取“4+0”、“3+1”或“2+2”模式就读并获得双学籍。学生采取“3+1”或“2+2”模式在班戈大学就读期间,应同时遵守英国和中国的法律法规。
第九条 二至四年级学生达到班戈大学学籍注册标准后,每年可向班戈大学申请注册学籍或确认学籍:
1.学生在二年级开始前注册班戈大学学籍时,须达到雅思5.5分(其中阅读、写作两个单项均达到5.5分)或通过班戈大学英文水平测试;
2.学生在三年级开始前注册班戈大学学籍时,须达到雅思6.0分(听、说、读、写四个单项均达到5.5分)或通过班戈大学英文水平测试;
3.具有注册班戈大学学籍资格的学生,无论是采用“4+0”、“3+1”或“2+2”模式,在注册前需根据班戈大学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学院将协助学生完成注册;
4.符合《班戈大学条例》“13学生总则”规定及其他条例规定。
第十条 英文水平未达到班戈大学学籍注册标准的学生学籍管理
1.在二年级开始前英文水平未达到班戈大学学籍注册标准的学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就读:
(1)留级或休学到学院下一年级继续学习,英文水平达到班戈大学学籍注册标准后可随下一年级注册班戈大学学籍;留级或休学次数最多2次;如2年后英文水平仍未达到班戈大学学籍注册标准的,可申请注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单学籍(具体参见本条之1(2))。
(2)选择注册单学籍进入二年级学习,即只注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籍(以下单学籍均指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籍)。注册单学籍后,学生只能学习班戈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师所授课程,不能参加班戈大学教师所授课程学习。对应班戈大学教师所授课程的学分,学生可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部其他相关学院选择相同或相近课程学习并获得同样数量学分相抵。学生达到各项要求后,可授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位和毕业证书,但不能获得班戈大学学位证书。
2.在三年级开始前英文水平未达到班戈大学注册标准的学生,可选择本管理办法“第十条1.”方式之一学习。
3.选择单学籍的学生,须按照原有学费标准的70%缴纳学费。
以2014级学生为例:
第十一条 不符合专业课补考资格或补考仍不及格(即未达到班戈大学要求的该门课程总分的40%)的学生,将不能注册下一学年学籍。专业课补考要求参见本办法第五章第二十条。
第十二条 学生赴班戈大学学习一学年后,可向学院提出回国学习的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申请回学院学习的学生,须在学院每学年结束之前1个月向学院递交申请。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管理条例》之“第三章入学与注册”中第十二条规定办理。
第四章 修业年限
第十四条 学生的修业年限包括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和班戈大学的就读期间。
第十五条 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学生去班戈大学学习与否,无论选择哪种或哪些方式就读,其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不予注册,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六条 在校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服役时间不计入修业年限。
第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自动延长学习期限:
1.一学年所获得的学分少于30学分(此处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分,2个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分相当于10个班戈大学学分)的,自动延长学习期限1年并给予退学警告;
2.以前学年累计欠修学分达到25学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分)的,自动延长学习期限1年。延长学习期限的编入下一年级学习,有关费用按所编入年级标准缴纳。
第五章 课程修读、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八条 学生须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一年级课程和其他年级非专业课课程,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管理条例》之“第四章课程修读、考核与成绩记载”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专业课课程修读、考核与成绩记载。
1. 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和班戈大学评价标准,形成两份成绩单。班戈大学学生测试与评估具体要求按《班戈大学实施准则》“02本科生及研究生专业评估规章制度、程序、实施准则”执行。
2. 学生在所有总结性评估、考试和课程作业当中的表现均按照分级评分制给分。学院按照百分比的形式告知学生得分情况。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课程成绩与课程绩点之间的换算,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管理条例》之“第四章课程修读、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分级评分制与学生获得分数百分比的转换如下表所示。
分值类别 |
学士学位等级 |
百分比分数(%) |
百分制得分 |
||
班戈大学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班戈大学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
A* |
优等 |
95 |
99 |
90-100 |
99-100 |
A+ |
87 |
97 |
84-89 |
97-98 |
|
A |
80 |
95 |
78-83 |
95-96 |
|
A- |
74 |
92 |
70-77 |
90-94 |
|
B+ |
中上等 |
68 |
88 |
67-69 |
87-89 |
B |
65 |
85 |
64-66 |
84-86 |
|
B- |
62 |
82 |
60-63 |
80-83 |
|
C+ |
中下等 |
58 |
78 |
57-59 |
77-79 |
C |
55 |
75 |
54-56 |
74-76 |
|
C- |
52 |
72 |
50-53 |
70-73 |
|
D+ |
通过 |
48 |
68 |
47-49 |
67-69 |
D |
45 |
65 |
44-46 |
64-66 |
|
D- |
42 |
62 |
40-43 |
60-63 |
|
E |
临界 |
37 |
57 |
35-39 |
55-59 |
F1 |
不通过 |
33 |
52 |
30-34 |
50-54 |
F2 |
20 |
40 |
10-29 |
30-49 |
|
F3 |
5 |
25 |
1-9 |
21-29 |
|
F4 |
0 |
10 |
0 |
0-20 |
3. 学生必须通过前一等级的专业测试方能进入下一等级的学习。如:必须通过等级4的考试,方可进入等级5的学习。学生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才能通过一个等级:
(1)平均成绩达到及格分(即达到总分的40%);
(2)所有核心课程均达到及格分(即达到总分的40%);
(3)该阶段所获得总学分至少达到100个;
(4)所有课程(包括选修课)的课程得分不得低于该课程总分的30%。
4. 在专业等级测试及专业整体测试中,若成绩没有达标,学生可选择补考并且/或者重新递交他们未完成的课程任务。
每门课程学生最多只可进行两次重考和重新递交课程任务。考试委员会必须提供学生以下选择之一:
(1)在考试委员会审查之前参加补考或重新递交指定课程任务;
(2)在考试委员会规定的最后期限内重新递交指定课程任务;
(3)在规定的补考时段内参加补考;
(4)注册为兼读制学生(即非全日制学生);
(5)在下一学年以旁听生身份再次参加评估。
对于符合上述(1)至(5)条的学生,该课程的最高成绩只能记录为一个及格分(总分的40%)。
5. 学生重修课程前,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重修费。
第二十一条 学位等级
1. 双学籍学生
双学籍学生的班戈大学学士学位根据《班戈大学条例》“01荣誉学士学位条例”进行等级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平均成绩(换算为百分制) |
学士学位等级 |
70分以上 |
一等荣誉学士学位 |
60-69分 |
二等一级荣誉学士学位 |
50-59分 |
二等二级荣誉学士学位 |
40-49分 |
三等荣誉学士学位 |
0-39分 |
不授予学位 |
对平均成绩的计算、舍入及综合资格的评定,包括临界分数线学生的处理均参见《班戈大学条例》01。
2. 单学籍学生
单学籍学生的学位授予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留级、休学或转单学籍学生,已修学分在修业期限内有效。
第六章 投诉、申诉、学生违纪惩处及不公正操作
第二十三条 双学籍学生
双学籍学生的所有投诉根据《学生申诉程序》(程序01)进行处理。
1. 相关申诉根据《确认及申诉程序》(程序02)进行处理。根据程序规定,处理过程包括确认及申诉两部分。
2. 学术违纪根据《班戈大学学生纪律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处理过程包括两个阶段,分别如下:
(1)第一阶段,对于轻度违规,惩处由纪律委员裁定。
(2)第二阶段,对于重度违规,惩处交由纪律委员会裁定。
3. 对于不公正操作的指控,按照《班戈大学实施准则》中的不公正操作(程序05)进行处理,同时参照《班戈大学实施准则》中“第十三条:剽窃。”
4. 学院根据程序处理学术违纪情况,并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和班戈大学备案。
5. 非学术违纪情况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单学籍学生
单学籍学生的所有投诉、申诉、违纪惩处及不公正操作情况一律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或转学手续。
第二十六条 对于转到学院以外学习者,将不能注册班戈大学学籍。学生在班戈大学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或转学到其它学校学习。
第八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七条 双学籍学生可根据《班戈大学条例》“07休学申请审批程序”办理休学与复学手续。单学籍学生可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办理休学与复学手续。
第九章 退学
第二十八条 双学籍学生按照《班戈大学条例》“13 学生总则” 及“退学程序”(程序06)办理退学手续。
第二十九条 单学籍学生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例和程序办理退学手续。
第十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条 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管理条例》之“第九章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四十八至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确定学生毕业、结业与肄业情况,并颁发、管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相应证书。
第三十一条 对在修业期限内未能完成学业,不能办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和班戈大学毕业手续。此外,学生在规定时间不办理毕业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第十一章 学位授予
第三十二条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选择单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环节,包括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达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将获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选择双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和班戈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获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班戈大学学位证书。班戈大学学位授予规定参见《班戈大学实施准则》“01课程型学士学位条例”及“19关于学生学位和其他奖项的条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班戈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22日起开始实行。
附:与本办法“第二十条第3项”有关的单科不及格是否需要补考的案例
(1)例1:不需要补考
课程/模块代码 |
学分 |
分数 |
SXL1001 |
20 |
60 |
SXL1002 |
10 |
50 |
SXL1003 |
10 |
80 |
SXL1004 |
20 |
62 |
SXL1005 |
20 |
41 |
SXL1006 |
20 |
50 |
SXL1007 |
20 |
67 |
平均分 |
|
58 |
获得总学分 |
120 |
|
上述案例,学生平均分超过40分且无不及格科目。
(2)例2:不需要补考
课程/模块代码 |
学分 |
分数 |
SXL1001 |
20 |
60 |
SXL1002 |
10 |
50 |
SXL1003 |
10 |
80 |
SXL1004 |
20 |
62 |
SXL1005 |
20 |
37 |
SXL1006 |
20 |
50 |
SXL1007 |
20 |
67 |
平均分 |
|
57 |
获得总学分 |
100 |
|
上述情况,学生平均分超过40分且总学分达到100分。不需参加SXL-1005 模块的补充考试。
(3)例3:需要补考
课程/模块代码 |
学分 |
分数 |
SXL1001 |
20 |
40 |
SXL1002 |
10 |
40 |
SXL1003 |
10 |
40 |
SXL1004 |
20 |
30 |
SXL1005 |
20 |
40 |
SXL1006 |
20 |
40 |
SXL1007 |
20 |
40 |
平均分 |
|
38 |
获得总学分 |
100 |
|
上述情况,学生总学分达到100分但平均分低于40分,必须参加SXL-1004模块的补充考试。
(4)例4:需要补考
课程/模块代码 |
学分 |
分数 |
SXL1001 |
20 |
60 |
SXL1002 |
10 |
53 |
SXL1003 |
10 |
28 |
SXL1004 |
20 |
75 |
SXL1005 |
20 |
54 |
SXL1006 |
20 |
42 |
SXL1007 |
20 |
55 |
平均分 |
|
54 |
获得总学分 |
110 |
|
此种情况下,学生平均分超过40分且学分达到100分,但存在低于30分的单科成绩,因此必须进行SXL-1003的补充考试。
(5)例5:需要补考
课程/模块代码 |
学分 |
分数 |
SXL1001 |
20 |
55 |
SXL1002 |
10 |
37 |
SXL1003 |
10 |
45 |
SXL1004 |
20 |
38 |
SXL1005 |
20 |
56 |
SXL1006 |
20 |
70 |
SXL1007 |
20 |
61 |
平均分 |
|
54 |
获得总学分 |
90 |
|
上述情况,学生平均分超过40分但学分未满100分,仅取得90个学分。该种情况的学生必须参加SXL-1002及SXL-1004的补考。学生可自主选择补充考试模块。只要通过一个模块,学生即满足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