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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树人学者”优秀教学人才奖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 2017-11-30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营造爱岗敬业、追求卓越的工作氛围,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全校教师潜心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选拔和表彰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突出、成绩卓越、在教书育人中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突出的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学校设立“树人学者”优秀教学人才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树人学者”优秀教学人才奖设“卓越教授奖”“教学名师奖”“教学新秀奖”和“湖南林业师德模范奖”四个类别。

 第三条  “树人学者”优秀教学人才奖评选,主要坚持“三个面向”原则。

1.面向一线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主要面向长期投身本科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担任校、处级党政领导职务1年以上的现任人员不参与评选。

2.面向本科教学。主要面向本科教学工作中关爱学生成长、教学功底扎实和教学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3.面向教学创新。主要面向能在投身本科教学的基础

上,钻研教学问题,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创新的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第四条  评选条件

“树人学者”优秀教学人才奖推荐人选应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近5年未发生教学事故且能出色完成各项教学或教学管理任务。同时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一)卓越教授奖

1.长期从事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在教学岗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

2.具有教授职称5年以上。

3.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风格独特有效,教学效果好,同行公认,学生评价高;近两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含学生评教和学校督导评教)得分排名居于全校前20%

4.近十年每年完成学校额定教学工作量,每年独立主讲1门以上本科生课程,且学时数不少于50

5.曾经主持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并获评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

6.积极服务校院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主动参加校院教师教学发展活动,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7.能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深受广大学生爱戴,育人工作得到普遍认可。

8.具备以下条件任意一项:

1)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CSSCI源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近5年主编的1部教材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

2)近5年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1项,或有影响力的国际级学科竞赛奖励1项。

3)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曾经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1项。

(二)教学名师奖

1.长期从事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在教学岗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

2.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教学效果好,同行公认,学生评价高;近两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含学生评教和学校督导评教)得分排名居于全校前20%

4.5年每年完成学校额定教学工作量,每年独立主讲1门以上本科生课程,且学时数不少于100

5.能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深受学生爱戴,育人工作得到普遍认可。

6.具备以下条件任意两项(或完成任一选项两次):

1)曾经获得省级以上(含)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主持过1门校级以上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且课程通过验收。

3)近4年以第一作者在CSSCI源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近4年主编的1部教材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

4)近4年主持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

5)近4年,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3项,或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1项。

(三)教学新秀奖

1.在全日制本科教学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

2.申报当年11日未满35周岁。

3.讲师及以上职称。

4.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近两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含学生评教和学校督导评教)得分排名居于全校前30%

5.5年每年完成学校额定教学工作量,每年独立主讲1门以上本科生课程,且学时数不少于150

6.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7.具备以下条件任意两项(或完成任一选项两次):

1)曾获得省级以上教师教学竞赛奖励,或获得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2)所授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并主持相关教改项目或在线课程项目1项,效果良好。

3)近3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且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改研究论文1篇。

4)曾经获评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排名第一),或获评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

5)近3年,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1项。

(四)湖南林业师德模范奖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广大教职工理想信念的楷模。

2.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第一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教师和学生中享有广泛赞誉,是广大教职工师德的标兵。

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4.立足本职工作,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在学校“三育人”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业绩或重大贡献,是广大教职工建功成才的典范。

5.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行为端庄,作风正派,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师德事迹突出、感人。

6.团结协作,发扬奉献精神;乐于助人,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维护学校各项荣誉,为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力量。

7.在广大教职工和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第五条  评选名额

“卓越教授奖”“教学名师奖”和“教学新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其中“卓越教授奖”每次评选2名,“教学名师奖”和“教学新秀奖”每次分别评选10名。

“湖南林业师德模范奖” 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其中一线教师不超过8名,其他岗位人员(含管理、辅导员、实验教辅和工勤岗位人员)不超过2名。

已获奖教师不再重复申请同一类别奖励。

第六条  学校成立“树人学者”优秀教学人才奖评选委员会,负责奖项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七条  评选程序

1.教师个人自荐或由所在学院推荐,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提交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并进行公示。

3.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学生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比,按不多于评选名额的2倍确定候选人。

4.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审,从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树人学者”优秀教学人才奖各奖项获奖人选。

5.“树人学者”优秀教学人才奖各奖项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文公布。

第八条  奖励与支持

获“卓越教授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获“教学名师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万元;获“教学新秀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湖南林业师德模范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学校在职称评定、职称晋级评审时将“树人学者”优秀教学人才奖作为重要依据。

在每届“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中,推荐1名育人表现及教学业绩特别优秀且任现职满4年的副教授晋升教授。

在每届“教学新秀奖”获奖者中,推荐1名育人表现及教学业绩特别优秀且任现职满4年的讲师晋升副教授。

     第九条  本办法已于2017524日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