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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7-06-20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中南林发(201732号《关于印发<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应于5月底完成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并提交到评建办。目前已经提交的学院有7个,分别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旅游学院、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班戈学院。请其他尚未完成此项工作的学院于630日前向评建办提交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评建办    

  201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