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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及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7-09-25 浏览次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教育部决定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372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3)。请各相关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不断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与深度,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并做好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监测评估、评价认定的准备工作。

2017年教育部将在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等8个领域,评估认定100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请申报2017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单位认真理解《教高厅[2017]4号》通知精神,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关于2017年项目申报通知的要求,在坚持“能实不虚”的基础上加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力度,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新型实验教学模式,积极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和申报工作。

申报具体要求:请申报的教学单位填写好附件1中的《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申报表》并做好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1),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材料,于116日前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教务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并予以校内公示后上报教育厅,教育厅将根据各高校的申报情况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学校教务处

2017925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