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01.jpg
  • banner-02.jpg
  • banner-03.jpg
  • banner-04.jpg

基本情况

首页  >  简介  >  基本情况

      

  教务处(质控中心、考试中心)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对全校范围内教学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 

  2、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拟定专业设置与调整意见,组织专业建设和评估工作 

  3、组织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定、实施工作。 

  4、负责组织课程建设及教材建设。 

  5、负责组织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生产(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与实践的实施与检查、评估。 

  6、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与实施。 

  7、负责教学督导工作 

  8、组织校内教学评估工作和迎接外部评估工作。 

  9、负责制订学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计划、方案,监督本科教学实验室管理。 

  10、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11、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12、审核毕业生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制作、发放学历、学位证书。 

  13、负责教师教学事故的认定,学生考试违纪等行为的认定。 

  14、负责组织专升本、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修读工作。 

  15、负责教学竞赛的组织及管理。 

  16、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 

  17、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培养规划。 

  18、负责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工作。 

  19、负责师资与人才引进考核、职称评审、教师晋级等工作中教学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 

  20、负责教室建设规划及使用调配。 

  21、负责本科教学经费的预算、划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 

  22、负责组织本科教学有关评奖工作。 

  23、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24、负责相关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25、负责学校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 

  26、负责国际化教育管理工作。 

  27、负责教师教学发展提升工作。 

  28、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9、组织实施 “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 

  3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